公告日期:2020-12-25
招商安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招商安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 2020 年 12 月 10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 2020 年 12 月 25 日
招商安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一、 重要提示
招商安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关于准予招商安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9】 2357
号) 注册公开募集, 自 2020 年 8 月 18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商安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
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
履行相关程序后,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50 个工作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终止本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中约定, “《基金合同》 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日终, 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本基金管理人据此决定终止基金合同, 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
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自 2020 年 12 月 8 日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
务所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由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
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招商安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安锦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458
交易代码 0084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8 月 18 日
最后运作日( 2020-12-7)基
金份额总额
161,858.56 份
招商安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
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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