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安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招商安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或“基金
合同” )的有关规定, 招商安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出现《基金
合同》 终止事由,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上述事由
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且本次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招商安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安锦债券
基金代码:
招商安锦债券A:008458
招商安锦债券C:0084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8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招商安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招商安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中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
同” 。
截至2020年12月7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本基
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基金财产清算
1、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0年12月7日,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起基金进入清算程
序,停止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
恢复。 自2020年12月8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出现《基金合同》 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
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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