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9
融通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1、融通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180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经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20]1522 号文准予延期募集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ETF 联接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5、本基金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2 月 4 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的基金账户采用无纸化基金账户。对于投资者重复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本公司可按账户登记进行处理。已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购买本基金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只需在该销售机构网点办理账户登记后,即可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查询确认结果。
9、在基金发行期间,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10、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 1 元。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 10 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 10 万元。
本基金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不设置累计认购金额上限的限制。
1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
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投资人在 T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应于 T+2 日(包括该日)后及时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投资人应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12、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融通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在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上发布。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 、0755-26948088)咨询购买事宜。
16、如遇突发事件,本公司将对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
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本基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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