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02
长信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 5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4
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6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7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2
五、 基金财产的保管......13
六、 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16
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0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5
九、 基金收益分配......31
十、 基金信息披露......32
十一、 基金费用......34
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37
十三、 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38
十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9
十五、 禁止行为......42
十六、 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44
十七、 违约责任......46
十八、 争议解决方式......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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