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03
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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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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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
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证监许可【2019】2366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每满两年开放一次。 本基
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者其他业务。
3、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 008428。
4、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
金管理人”),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5、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 月 15 日。
6、 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各销售机构向投资者公开
发售,包括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7、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中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经开立中登公司
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则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
未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9、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
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利息折算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在募集期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认购最
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认购最
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
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果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出现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等认购申请仅进行部分确认或拒绝接受该等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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