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17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前言......1
第二部分释义......3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8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10
第五部分基金备案......12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3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22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9
第九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37
第十部分基金的托管......40
第十一部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41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43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财产......50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51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57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0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2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63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0
第二十......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