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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7-27
关于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 或“《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 )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
款。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2021年7月26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
同终止条款。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1年7月26日,并于2021年7月27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简称: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债指数A
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402
C类基金份额简称: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债指数C
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4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 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直接
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2021年7月26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
形,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基金
合同终止。
三、基金财产清算
自2021年7月27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
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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