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0
关于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连续45个工作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
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直接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截至2021年7月19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
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
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
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ztzqzg.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
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
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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