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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30 00:05:40 股吧网页版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9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获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 2019〕 2190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
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管理人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3、 本基金类型为债券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4、 本基金自 2020 年 5 月 3 日至 2020 年 8 月 2 日, 通过本公司
的直销柜台进行公开发售。
5、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得向个人
投资者公开销售。
6、 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1000 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
7、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基金份
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份。
8、 本基金在其他销售机构的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
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
认购费)。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 万元人
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
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9、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各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
登记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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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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