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06 07:05:03 股吧网页版
蜂巢丰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06

蜂巢丰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04 月 0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蜂巢丰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蜂巢丰鑫一年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836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3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蜂巢
丰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蜂巢丰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1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10 日

注:(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一年的期间,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至该日一年的对日的前一日(含)止,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该日一年的对日的前一日(含)止,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或该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本次为本基金的第三个开放期,开放期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0 日(含)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含),共 10 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申请。本基金自第三个开放期结
束之日次日起,即 2023 年 4 月 22 日(含)起进入第四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
赎回及转换申请。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蜂巢丰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23 年 4 月 10 日(含)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含),投资者
可在本开放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蜂巢基金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