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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9-09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扬淳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扬淳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鹏扬淳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0月11日17:00止(以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收件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绿地环球文化金融城 9 号院 5 号楼 1401-1405
联系人:张妍
联系电话:400-968-6688
邮政编码:100043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鹏扬淳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鹏扬淳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终止鹏扬淳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9月14日,该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mc.com)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护照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本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 17:00 期间(以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
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列明的送达地点,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鹏扬淳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除直接投票外,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以授权委托他人代其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的,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 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授权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权。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额,以本基金
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 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授权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或个人,代其行使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1、纸面方式授权
(1)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机构投资者填妥并签署的授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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