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全球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7
关于华安全球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QDII)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全球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华安全球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安全球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代码:A 类:008357(简称:华安全球精选债 A);C 类:008358(简称:华安全球精选债 C)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4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
模” 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1年7月23日,本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条件。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1年7月23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1年7月24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等申请。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huaan.com.cn
客服热线:40088-500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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