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02
富国中债 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
鉴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富国中债 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富国中债 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富国中债 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30
层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成立时间: 1999 年 4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1999】11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2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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