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安元39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4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21
嘉实安元39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01 月 19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嘉实安元 39 个月定期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33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201,221,207.18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
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
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将在坚持组合久期与封闭期基
本匹配的原则下,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
合,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
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
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
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一般情况下,本基金
持有的债券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
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
类品种进行处置。具体包括如下策略:类属配置策略、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个别债券选择、行业配置、信用风
险控制措施)、杠杆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现金管理策略。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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