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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26 09:11:24 股吧网页版
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6

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23 年第 2 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监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证监许可【2019】2063 号文《关于准予诺安新兴产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本基金投资于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存托凭证的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四)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系统性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不保本,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存在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八)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财务数据及净值表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基金
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调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等进行更新,除本次更新内容外,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绪 言......4
第二部分释义......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4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7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51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52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3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68
第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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