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4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20
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20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东方卓行 18 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3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2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94,441,043.53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封闭期内采取买
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
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
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产
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
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
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
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
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
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
进行处置。
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杠
杆投资策略、现金管理、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
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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