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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增加盈米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2

关于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增加
盈米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珠海盈

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 )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

备情况,本公司自 2021 年 4 月 22 日起,增加盈米基金为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基金代码:008305,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销售

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务办理

自 2021 年 4 月 22 日起, 投资者可通过盈米基金办理本公司本基金的开

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以下简称“定投” )、赎回、基金转换及其他相关

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

1)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上述基金相关业务公告为准,具体最低扣款

金额还须遵循盈米基金的规定。 投资者可与盈米基金约定每期扣款金

额。

2)投资者可与盈米基金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若扣款日非基金交易日,则顺

延到下一交易日。

2、具体业务办理程序请遵循盈米基金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其相关

业务规则为准。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定投业务也可能

同时暂停,届时具体开放时间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三、基金转换业务

转换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相关业务公告。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

网址:www.m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

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

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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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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