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量化锐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1
人保量化锐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1 月 11 日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1、 重要提示
人保量化锐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人保量化锐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9]2103 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合同
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12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由于该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
作日 2023 年 12 月 25 日。截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2 亿元人民币,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
终止。本基金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目录
一、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 重要提示 ......2
2、 目录 ......3
二、 基金概况 ...... 4
三、 财务会计报告 ...... 5
四、 清算事项说明 ...... 6
1、 基金基本情况 ......6
2、 清算原因 ......7
3、 清算起始日 ......7
4、 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7
五、 清算情况 ...... 8
1、 资产清算情况 ......8
2、 负债清偿情况 ......9
3、 所有者权益情况 ......9
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9
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10
6、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11
六、 备查文件目录 ...... 11
1、备查文件目录 ......11
2、存放地点 ......11
3、查阅方式 ......11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人保量化锐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人保量化锐进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3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 14,057,540.10份
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人保量化锐进混合A 人保量化锐进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300 008301
基金最后运作日下属分级 11,107,555.26份 2,949,984.84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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