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05
民生加银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沪深 300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829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民生加银沪深 3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2 月 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2 月 7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 年 2 月 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 年 2 月 7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 年 2 月 7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沪深 300ETF 联接 A 民生加银沪深 300ETF 联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291 00829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投 是 是
2.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民生加银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主代码:
008291)定于 2020 年 2 月 7 日起的每个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申购费),民生加银基金直销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比例配售和红利再投资不受此最低申购金额规定限制;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 10 元的最低金额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
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A 类基金份额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账户,包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账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投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账户,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申购费率 1 折优惠。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10%
100 万元≤M<200 万元 0.08%
200 万元≤M<500 万元 0.06%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非养老金客户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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