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22
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目 录
一、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2
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 3
三、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 10
四、 基金财产保管......11
五、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15
六、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8
七、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23
八、 基金收益分配...... 27
九、 信息披露...... 28
十、 托管费用...... 30
十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31
十二、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32
十三、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33
十四、 禁止行为 ...... 36
十五、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38
十六、 违约责任 ...... 40
十七、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41
十八、 基金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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