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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26 00:01:48 股吧网页版
南方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25

   南方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南方中债 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
国证监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证监许可〔 2019〕 2118 号文注册。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 2020 年 3 月 30 日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
售网点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 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1 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
机构的公告为准。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20%,但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2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基金管
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2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
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
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7、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
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销售机构对
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
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阅读发布在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 的《南方中债 1-5 年国开行债
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和《南方中债 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
人的互联网网站。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网站及各销售机构
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 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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