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6
关于南方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
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
人” )协商一致,决定于2021年12月20日起对旗下南方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E类份额,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
规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E类份额
自2021年12月20日起,本基金增加E类份额(简称:南方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E;
代码:014459)。 本基金现有的A类及C类份额保持不变,三类份额分别设置不同的基金代
码。 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C类份额(现有份额)或E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
申购。 目前已持有本基金A类或C类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仍然保
留为对应的A类或C类份额。
1、申购费
本基金E类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E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
N≥7日 0
对持有时间少于7日的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5%,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E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E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请以本公司届时网站
公示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E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完善了相关表述。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
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
如下: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指定媒介、指定网站、指定报刊 规定媒介、规定网站、规定报刊
全文 15年以上 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年限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符合《证券法》规定
2、订 立 本 基 金 合 同 的 依 据 是《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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