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6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与北
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小满” )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度
小满自2021年12月16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现将具体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008232 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8233 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9003 中银安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009345 中银顺兴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9346 中银顺兴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9924 中银中债1-5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客户服务热线:95055-4
公司网站:www.baiyingfund.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上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
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
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
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
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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