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安硕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27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安硕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法律文件的
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鑫元安硕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决定自 2022 年 7 月 28 日起调整鑫
元安硕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根据前述事项,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具
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要点
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由 0.17%调整为 0.15%,年托管费率由 0.08%调整为
0.05%。
二、《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章节 《基金合同》原表述 《基金合同》修订后表述
第 十 五 部 分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 金 费 用 与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税收 0.1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7%÷当年天数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 ,按
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 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
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 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
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 ,按
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 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
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 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
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取 。若 遇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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