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2
南方远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南方远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
已获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0 月 14 日证监许可[2019]1916 号文注册。
2、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
额可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 本基金是契约型、 定期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9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通过销售机构的基金销
售网点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6、 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7、 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人账户,具体份额
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8、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 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
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9、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阅读发布在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的《南方远利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远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
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
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 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
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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