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远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6
南方远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远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远利3个月定开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0082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2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远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远利3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10月9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10月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10月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10月9日
注: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个开放期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 其中: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1日,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2、本基金自2023年10月14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3个月开放一次。 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一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开放期内,投资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或办理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个开放期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 其中: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1日,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 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提前结束或延长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期限。 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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