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的规定,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代码: 008199, C 类基金份额代码: 008200) 自 2020 年 3 月 30 日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期间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 签署的代销
协议, 投资者可自 2020 年 4 月 16 日起, 在恒泰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 具
体业务办理以恒泰证券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 恒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 400-196-6188;
恒泰证券网站: www.cnht.com.cn;
(二)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