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沪深300指数增强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6
新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沪深300指数增强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5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新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基金代码 005248
下属基金简称 新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下属基金代码 008184
C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12-18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9-12-18
基金经理 邓岳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7-01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股票基金,采取定量方法进行组合管理,力争在控制本
投资目标 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的基础上,追求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的成分
股、备选成分股(含存托凭证)、其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债、
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
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投资范围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资产占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
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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