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盛鑫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四年第二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0
招商盛鑫优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四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4 年 04 月 29 日
重要提示
招商盛鑫优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0 月 10 日《关于准予招商盛鑫优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66 号)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 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 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 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 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基金,所投资的基金的基 金净值会因 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从而影响本基金的基金净值,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证券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公开募集的基金,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 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于公开募集的基金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在极端情况下,本基金存在无法变现持有的基金份额的可能性。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及一般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 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 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 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 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回购,债券回购为提升基金组合收益提 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发生债券回购交收违约,质押券可能面临被处置的 风险,因处置价格、数量、时间等的不确定,可能会给基金资产造成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 明书“风险揭示”部分。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请基 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 险在内的各项风险。
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 3 个月,最短持有期限内,投资人不能提出赎回申
请,期满后投资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 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 数的 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