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月28日证监会从两方面优化融券机制后,近日,证监会再次对融券业务提出三方面监管措施。随后多家公募机构积极行动,纷纷落实相关要求。
证监会就加强融券业务监管提出了哪些举措?
此次证监会对融券业务提出三方面监管措施:一是暂停新增转融券规模,以现转融券余额为上限,依法暂停新增证券公司转融券规模,存量逐步了结;二是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严禁向利用融券实施日内回转交易(变相T+0交易)的投资者提供融券;三是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利用融券交易实施不当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融券业务平稳运行。
有何影响?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处于封闭期的股票型基金和偏股混合型基金、开放式股票指数基金及相关联接基金、战略配售基金这三类基金可以参与出借业务。其中,处于封闭期的基金、开放式股票指数基金及相关联接基金出借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0%、30%。从实际情况来看,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共有335只基金披露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数据,合计出借业务市值近800亿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值仅7%左右,远低于上述上限水平。
虽然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对A股市场影响整体有限,但此次多家公募机构的一致表态有利于强化投资者信心、打消市场疑虑。
此次证监会提出的严禁融券变相T+0,有利于约束市场中的不当套利行为,进一步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助于提升市场公平性。
业内人士表示,暂停新增转融券规模限制融券最主要的券源,同时强调“逐步”了结,预计仍将以维持市场平稳运作为前提,有效抑制融券机制。同时,首次提出严禁融券变相T+0,体现了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的理念。
总而言之,近期证监会提出一系列监管举措以规范融券行为,对保护投资者权益及维护市场公平性均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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