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汇优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2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8
广发汇优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4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广发汇优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130
交易代码 00813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450,002,567.85 份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
投资目标 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品种,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力求获取稳健的收益。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
投资策略 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
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
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
(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本基金
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
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
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
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
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
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
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
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
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
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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