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19 08:11:29 股吧网页版
嘉实民企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9

嘉实民企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目 录

1、重要提示...... 2
2、基金概况...... 3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 5
4、财务报告...... 6
5、清算事项说明 ...... 8
6、备查文件目录 ......10

1、重要提示

嘉实民企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977号予以注册,于2019年12月4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民企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尽管有前述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在第二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即2022年1月10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1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自2022年1月18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2022年1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的《关于嘉实民企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1月17日,并于2022年1月18日进入清算程序,由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嘉实民企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民企精选一年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1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2月4日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2
年1月17日)基金份额总 8,781,041.6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投资目标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地方政府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以及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