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鑫裕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4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24
中金鑫裕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 月 24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金鑫裕
基金主代码 008104
交易代码 0081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1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10,408,015.92 份
本基金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
投资目标 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
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
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
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
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
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
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
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
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
期起始日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
风险收益特征 收益高于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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