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2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
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3 月 24 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出
现了《基金合同》 终止事由, 本公司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湾创100ETF联接
A类份额基金代码: 008100
C类份额基金代码: 0081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5 月 21 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
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
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 2021 年 3 月 23 日
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为维护基金份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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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应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终止《基金合同》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将成立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
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充分准备。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自 2021 年 3 月 24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
(转入和转出)以及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毕后进
行分配。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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