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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6-03
关于中银亚太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中银亚太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818 号文批准,已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开始募集。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中银亚太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中银亚太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和《中银亚太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
日由原定的 2020 年 6 月 29 日提前至 2020 年 6 月 3 日,即本基金在
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电子直销平台以及其他销售机构最后一个募集
日为 2020 年 6 月 3 日,其中,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接受本基金认购
申请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 日 16:00。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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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