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1
圆信永丰丰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时间: 2020 年 3 月 25 日-2020 年 6 月 24 日
重要提示
1、 圆信永丰丰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
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 【1778】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
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圆信永丰丰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
额将自 2020 年 3 月 25 日-2020 年 6 月 24 日(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
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服电话咨询) 分别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司电子直
销及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下统称“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
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如果投资者
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销售网
点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7、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基金份
额持有人账户归其所有,具体份额数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
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但认购
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9、投资者在当日(T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可在 T 2 日后
(包括 T 2 日)到基金销售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受理申请并不表示
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仅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
的成功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认购
申请提交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投资者应及时查询认
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结果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登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介的《圆信永丰丰和
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招募
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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