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中债7-10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中债 7-10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中债 7-10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起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
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 E 类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增设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 A 类、C 类、E 类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 类、E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费用。本基金 A 类、C 类、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 类份额基金
代码为:008054,C 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08055,E 类份额基金代码为:
02059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C 类、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申购费率: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赎回费率:本基金 E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7 天 1.50% 100%
N≥7 天 0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4、销售服务费率: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公司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修订,并届时对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修订内
容自 2024 年 1 月 19 日起生效,详细见附件。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8 日
附件:汇添富中债 7-10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修订内容要点
一、《汇添富中债 7-10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要点
(一)“第二部分 释义”第 52 点由:
“52、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修订为:
“52、C 类、E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中“九、基金份额类别”由:
“2、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修订为:
“2、C 类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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