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2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和耕传承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耕传承”)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将自2023年10月12日起增加和耕传承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具体基金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8044
2 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8045
3 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9111
4 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9112
5 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0096
6 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0097
7 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010098
8 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3222
9 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3223
10 博远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0906
11 博远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0907
12 博远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9109
13 博远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9110
14 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6451
自2023年10月12日起,投资者可按照和耕传承提供的方式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关于上述基金的基本情况、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 址:www.hgccpb.com
和耕传承的具体业务办理方式及业务办理规则等,请投资者遵循其规定。
2、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网 址:www.boyuan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信息,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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