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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2
关于鹏华0-5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0-5年 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鹏华0-5年利率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 )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协商 一致,决定自2023年12月22日起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鹏华0-5年利率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相关内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类基金份额代码:020368),原有的基金份额自 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变)。 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基金管理 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用,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2.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设置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适用以下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申购费率
M<100万 0.6%
100万≤M<500万 0.4%
500万≤M 每笔500元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 率,养老金客户适用的申购费率详见招募说明书。
3.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设置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适用以下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
7天≤Y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一致。
本基金已自2022年5月24日起,暂停个人投资者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具体请查阅
本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发布的《关于鹏华0-5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个人投资 者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前述规定适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鹏华0-5年利率 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本次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据此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相应更新《鹏华0-5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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