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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17
创金合信汇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
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1 月 17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创金合信汇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创金合信汇嘉三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03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创金合信汇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公告依据 称“《基金合同》”)、《创金合信汇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11 月 2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11 月 2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11 月 2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11 月 20 日
注: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 本次为第十四个开放期, 开放期间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基金的运作方式
根据创金合信汇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
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本基金采取封闭期与开放期间隔运作的方式。 每个封闭期起
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 该日)或其前一个开放期结束日的次日(含该 日);每个封闭期结束
日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对应的第 3 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 该日)。
每个开放期起始日为其前一个封闭期结束日的次日(含该日)。 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
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具体时间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提前公告。
(2)投资者在本次开放期,即 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的开放日可办理本
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 自 2023 年 11 月 25 日 起(含)进 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办理申购、赎
回和转换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本基金无法按时办理申购、赎回等申请的,开
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
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3)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
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
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 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
转换。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
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等申请的,视为
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下 同), 追
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 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
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
不设上限限制。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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