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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22 07:59:00 股吧网页版
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12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2

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第12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鑫利三年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801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11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天弘鑫利三年定

公告依据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 9月 13日

基 准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单 位 : 人 民 1.0089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币元)

基 准 日 的 相 关

指标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配 利润 (单位 : 104,762,182.70

人民币元)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 0.020

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3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9月 25日

除息日 2023年9月 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9月 26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购费。 其红利按2023年9月 2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

额, 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将于2023年9月26日直 接计入 其基 金账 户,

2023年9月2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9月26日自基金托管账
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处于封闭期。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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