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2
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第1季度报告
2022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年04月22日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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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4月20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03月31日止。
§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鑫利三年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80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1月29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821,264,366.98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严格的买入持有到期策略,投资于
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
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在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
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严格
执行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所投
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
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
闭期到期日。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
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到期的
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到期日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
日。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
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因法律、行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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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规对本基金允许投资的范围或特定固定收
益品种的投资限额作出重大调整时,届时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出售金融资
产。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
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杠杆投资
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
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
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
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该封闭期起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
金融机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
基金。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年01月01日 - 2022年03月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96,783,817.78
2.本期利润 96,783,817.7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75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861,330,648.2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31
注: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
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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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75% 0.01% 0.87% 0.01% -0.12% 0.00%
过去六个月 1.53% 0.01% 1.77% 0.01% -0.24% 0.00%
过去一年 3.14% 0.01% 3.62% 0.01% -0.48%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至
今
7.62% 0.01% 8.90% 0.01%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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