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5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5
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 5 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1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鑫利三年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801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1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天弘
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8 日
基准日基金份
额净值(单位: 1.0124
截止收益分 人民币元)
配基准日的 基准日基金可
相关指标 供 分 配 利 润 159,111,411.96
(单位:人民
币元)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 0.124
/10 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 年度的第 3 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16 日
除息日 2021 年 12 月 16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12 月 17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
说明 额免收申购费。其红利按 2021 年 12 月 16 日除息后的基
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
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
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
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
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 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3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 1.00 元(不含 1.00 元)
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 2021 年 12 月 16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
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4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各销售机构查询、变更当前
的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5 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046。
(2)销售服务机构: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官网列示。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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