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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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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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9 月 5 日
证监许可【2019】 1636 号文准予注册, 并经 2020 年 8 月 7 日证监许
可【2020】 1725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后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管理人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
3、 本基金类型为债券型基金, 运作方式为契约型、 定期开放式。
4、 本基金自 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 通过本公
司的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 进行公开
发售。 目前本基金仅可在直销机构认购,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选择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
5、 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80 亿元(不含募集期
利息), 采取“末日比例确认” 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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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人。
7、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
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
8、 本基金按照人民币 1.00 元的份额初始面值发售。 基金份额的
认购价格为 1.00 元/份。
9、 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费按每笔认
购申请单独计算,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本基金在其他销售机
构、 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 认购以
金额申请, 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最低追加
认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 首次
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
为 5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
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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