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0-07-24
融通通恒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
重要提示
1、融通通恒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943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章节。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本基金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年 8 月 27 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人民币(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的基金账户采用无纸化基金账户。对于投资者重复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本公司可按账户登记进行处理。已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购买本基金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只需在该销售机构网点办理账户登记后,即可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查询确认结果。
9、在基金发行期间,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