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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25
关于鹏华丰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
华丰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庆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
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决定自2024年1月26日起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鹏华丰庆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类基金份额代码:020626),原有的基
金份额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变)。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
适用相同的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2.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设置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适用以下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申购费率
M<100万 0.9%
100万≤M<500万 0.5%
500万≤M 每笔1000元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
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适用的申购费率详见招募说明书。
3.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设置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适用以下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
7天≤Y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本基金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一致。
本基金已自2019年12月10日起,暂停个人投资者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具体请查阅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的《关于鹏华丰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
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前述规定适用于本基金C类
基金份额。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6.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规则进行
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根据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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