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9-29 07:30:05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泰柏瑞益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七个开放期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29

关于华泰柏瑞益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七个开放期
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益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益通三个月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7958

基金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1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华泰柏瑞益通三

公告依据 个 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华泰柏瑞益

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10月11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10月11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
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 2021年10月11日(含该日)至2021年

10月19日(含该日 )为本 基金第 七个开 放期 ,具体办 理时间 为上 海证券 交易所 、 深圳 证券交 易 所 的 正 常 交 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与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

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者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的价格。 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的相关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
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2、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
为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申购金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
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