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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08 09:05:18 股吧网页版
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8

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9 年 8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
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鹏华中证 500ETF 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 500 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 500 指数,标的指数相关信息如下:

1、指数样本空间

同沪深 300 指数的样本空间。

2、选样方法

(1)在样本空间中剔除沪深 300 指数样本以及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前 300 的证券;

(2)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的证券;
(3)将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前 500 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3、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

4 、有关标 的 指数具体编 制 方案及成 份股 信息详 见中证指数 有 限公司 网 站,网址 :
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或将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等;同时,本基金也投资股指期货,因为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杠杆性,当市场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0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第二部分 释 义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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