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5
大成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0 年 11 月 6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
一、重要提示
大成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10 号《关于准予大成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第二条“《基
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连续 5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55 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的
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我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发布了《关于大成远
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及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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