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四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21
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1 月 21 日
银河聚星两年定开债券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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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河聚星两年定开债券
场内简称 -
交易代码 00789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1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487,848,694.93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用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
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
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
值。
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
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
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
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
不得晚于封闭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
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
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 持有至到期日。基金管
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
会计准则》的前 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
种进行处置。
(1)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各类金融工具收益率水平、宏观经济预
银河聚星两年定开债券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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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分析以及税收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流动性、收益
性等因素,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 在
各类金融工具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2)信用债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因此个券精选
是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基金投资的信
用债券需经国内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估,在此基础上
依据公司建立的内部信用评价模型对外部评级结果
进行检验和修正,并基于公司对宏观和行业研究的优
势,深入分析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竞争状况、
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债务水平、抵押物
质量、担保情况、增信方式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
在预期投资期内的信用风险,发掘具有相对价值的信
用债。 为控制本基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定期
对持有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偿债能力进行评估。封闭期
内,如本基金持有债券的信用状况出现急剧恶化,甚
至存在违约风险,影响到本基金的买入持有到期策略
的实施,本基金将对该债券进行处置。
(3)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状况和回
购成本的基础上,在风险 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
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本
基金在封闭期内进行杠杆投资,杠杆放大部分仍主要
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
期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并采取买入持有到期的策
略,同时采取滚动回购的方式维持杠杆水平,因此负
债的资金成本存在一定 的波动性。
(4)现金管理策略 在每个封闭期内完成组合的构
建之前,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对组合的现金
头寸进行管理,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日)在建仓期之
内的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具等进行投资,并采用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由于
在建仓期本基金的投资难以做到与剩余封闭期完美
匹配,因此可能存在部分投资品种在封闭期结束前到
期兑付本息或回售的情形。另外,本基金持有的投资
品种付息也将增加基金的现金头寸。对于现金头寸,
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和封闭期剩余期限,选
择到期日(或回售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 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进行再投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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